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


1、具体政策

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,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,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、个人所得税

2、适用范围

属于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。

3、办理类型

申报享受

4、办理方式

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享受

5、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

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。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。

6、主要政策依据

1.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

2.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0〕84号)

[拥军优属,致敬最可爱的人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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